中国的行政划分随着历史而演变。自从秦始皇帝以来,在几千年的辉煌历史上,
历代皇帝已经将全国划分成省县以便维护帝国的统一管理。
夏商周
国家的出现 分封制 九州
春秋战国
县、郡的出现
秦
郡县制 郡的名目 内史
汉
郡(国)、县(侯国、邑、道) 刺史部 《汉书 地理志》 《后汉书 郡国》
东汉末年、三国
州、郡、县三级制
西晋
郡县开始分等第
东晋、南北朝
侨置政区:侨州、侨郡、侨县
隋
州(郡)二级制
唐
郡的消失 道、府的出现 节度使辖区(镇)
五代十国
军 监
宋
路
辽、西夏、金
元
行省
明
布政司 总督、巡抚辖区的出现 《明史 地理志》
清
中华民国 北洋军阀政府时期 国民政府时期
市
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。因此,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。中国宪法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:
- 全国分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;
- 省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;
- 县、自治县分为乡、民族乡、镇。
-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、县。自治州分为县、自治县、市。
中国的县在公元前 475 - 221后东周朝代的 '战国时代' 已经出现。那时他孔老夫子正在给学生授课。
县官是最小的皇帝官考聘用官,俗称七品芝麻官。